2023年1月,國家藥監局進行化妝品抽檢,21批次化妝品檢出禁用原料,126批次化妝品不合格;浙江省藥監局進行化妝品抽檢,36批次化妝品不合格。
1、國家藥監局化妝品抽檢檢出禁用原料及不符合規定化妝品
2023年1月,在國家化妝品監督抽檢工作中,21批次化妝品檢出《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中規定的禁用原料,檢出禁用原料的產品多為指甲油、洗發露、精華液、面膜產品;126批次化妝品不合格,多為洗發染發、防曬類、牙膏、面膜等產品。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及《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藥監局要求相關監督管理部門對上述不符合規定化妝品涉及的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境內責任人依法立案調查,責令相關企業立即依法采取風險控制措施并開展自查整改;各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相關化妝品經營者立即停止經營上述化妝品,依法調查其進貨查驗記錄等情況,對違法產品進行追根溯源;發現違法行為的,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2、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發布浙江省化妝品監督抽檢結果(2023年第1期)的通告
浙江省藥品監管局組織開展了化妝品監督抽檢和處置工作。經檢驗,發現不合格產品36批次。其中多款產品檢出不得添加物質、多款產品所含成分含量超過限制。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化妝品,省藥品監管局已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組織各相關市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有關生產經營企業進行立案調查,督促相關企業采取風險控制措施并落實整改。
具體產品信息可參見國家及地方局發布的公告原文:
- 國家藥監局關于8批次化妝品檢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3年第3號)
- 國家藥監局關于56批次不符合規定化妝品的通告(2023年第3號)
- 國家藥監局關于13批次化妝品檢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3年第4號)
- 國家藥監局關于70批次不符合規定化妝品的通告(2023年第5號)
- 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發布浙江省化妝品監督抽檢結果(2023年第1期)的通告
資訊分享:
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等法規規定,上海市藥監局組織對113家持證生產企業進行了監督檢查。現將檢查結果通告如下:韻斐詩化妝品(上海)有限公司等108家企業基本符合要求,對檢查發現的個別問題,已責令相關企業限期整改,并監督其整改到位,督促企業保持生產質量管理的持續穩定。上海中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植幸化妝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艾弗娜化妝品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存在違法行為,已予以立案處罰。上海森妃日用化學有限公司、羽瑞化妝品(上海)有限公司等2家企業檢查時處于停產狀態。
廣東省藥監督局發布擬取消一批進口普通化妝品備案的通告。根據規定,備案人應當通過國家藥監局普通化妝品備案服務平臺,提交備案時間滿一年普通化妝品的年度報告。2020年12月31日(含)前完成備案的普通化妝品應當于2022年6月30日前通過國家藥監局備案平臺完成年度報告提交。同時,進口普通化妝品境內責任人以境外備案人名義辦理普通化妝品備案事宜。截止至2023年1月29日,仍有部分備案人、境內責任人未按規定提交年度報告,對相關化妝品無法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和實施日常監管,廣東省藥監局擬依據有關規定,取消上述部分進口普通化妝品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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