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一起工廠掉包原料、品牌方被罰的典型案例。
據披露,北京潤熙怡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潤熙怡和”)委托廣州市可秀化妝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可秀”)生產恩姆花園甜杏仁水潤冷霜,由于后者擅自變更原料供應商和原料品牌,導致前者因生產經營了不符合備案資料載明的技術要求的化妝品而被罰。
這讓不少委托生產的品牌方產生了疑惑:工廠違規,品牌方“躺槍”?
01 涉事工廠曾屢次違規更換原料
據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披露,北京潤熙怡和委托廣州可秀于2021年10月生產的“恩姆花園甜杏仁水潤冷霜”(批號:ZU34271000KB),被檢出含有備案成分之外的“苯氧乙醇”。
圖源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
經查明,廣州可秀在沒有通知北京潤熙怡和的情況下,臨時使用廣州逸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燕麥仁提取物替換了福州美樂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燕麥(AVENASATIVA)仁提取物,用于上述化妝品生產。
由于廣州可秀擅自變更原料供應商和原料品牌,導致上述產品中燕麥(AVENASATIVA)仁提取物的含量從0.05%變為0.10%,丁二醇的含量從0.52%變為0.20%。與此同時,產品未含有備案成分1,2-戊二醇,而多出的成分苯氧乙醇屬于原料燕麥仁提取物中極其微量的防腐劑。但上述燕麥(AVENASATIVA)仁提取物、丁二醇和1,2-戊二醇,均屬于有目的地添加到產品中,并在最終產品中起到一定作用的成分。
鑒于此,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北京潤熙怡和作為涉案產品的備案人,未發現受托生產企業變更了原料,實際上生產經營了不符合備案資料載明的技術要求的化妝品,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遂于11月23日作出如下處罰:罰款2.3萬元,沒收違法所得0.25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作為罪魁禍首的廣州可秀,早在今年1月,便因受托于2020年6月12日生產的“恩姆花園甜杏仁倍潤冷霜”(批號:ZT301275KC),檢出備案配方以外的成分“苯氧乙醇”,違反了《廣東省化妝品安全條例》第十五條 “化妝品生產企業應當按照已經注冊或者備案產品的配方和技術要求組織生產”的規定,被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罰沒共計2.36萬元。
圖源自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化妝品觀察搜索國家藥監局備案平臺發現,上述案件中,涉案產品“恩姆花園甜杏仁水潤冷霜”,備案于2021年8月26日,“恩姆花園甜杏仁倍潤冷霜”備案于2017年3月15日,無異常顯示。備案人均為北京潤熙怡和,生產企業則均為廣州可秀。
截至發稿,恩姆花園天貓旗艦店內,“恩姆花園甜杏仁水潤冷霜”已下架, “恩姆花園甜杏仁倍潤冷霜”則已不見蹤影。
02 “品牌方不能當甩手掌柜了”
事實上,這并非首個工廠擅自掉包原料的案例。
據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披露,2020年8月,湖南溢仁坊玫瑰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廣州膜谷化妝品有限公司備案并生產“溢仁坊大馬士革玫瑰提亮保濕純露”,產品備案配方為“突厥薔薇花水”,但后者在實際生產過程中將玫瑰原料掉包了。由于未按照產品備案配方組織生產,廣州膜谷化妝品有限公司被罰沒共計33200元。
不過,化妝品觀察查詢信用中國、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多個公開渠道,暫未發現此案的品牌方湖南溢仁坊玫瑰科技有限公司被處罰的信息。也就是說,在該案中,品牌方并未受到工廠的牽連。
兩相對比,同為工廠擅自更換原料,為何北京潤熙怡和需要為工廠的行為買單?
圖源攝圖網
某業內資深法規人士分析,上述兩個案例的區別,就在于作為品牌方,湖南溢仁坊玫瑰科技有限公司授權工廠作為化妝品備案人,而北京潤熙怡是自己當產品的備案人,“理應為產品負責,被罰一點也不冤”。
他指出,新條例的亮點之一,就是建立了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制度,“作為第一責任人,注冊人/備案人對產品的安全和功效宣稱負責”。而該案進一步壓實了注冊人/備案人的主體責任,給廣大委托生產的品牌方敲響了警鐘,“不能當甩手掌柜了。”
在化妝品違禁詞網開發人李錦聰看來,根據國家藥監局日前公布的《企業落實化妝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如果品牌方對生產過程進行了全程監督并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自己是不知情的,或可以不予處罰和減輕處罰。”
不過,他也坦言,這在操作上有一定難度,品牌方要監督工廠就需派專人駐廠跟進,“如果一個品牌上新不多,是不愿花錢養一個全職質量安全負責人的。”
荃智美膚生物科技研究院研發總監張太軍亦持有相同觀點,“現今大家都很難,有點錢也是拿去做促銷了,因而大多品牌方都缺少專業的人來做這個事。”
03 把好原料關迫在眉睫
那在實際生產過程中,工廠能否更換原料?
“原料替換時種類規格必須一致,同樣的原料不同規格之間進行更換時應符合科學、安全的原則。”張太軍指出,若是穩定劑和抗氧化劑、防腐劑,更換不同的原料,通常情況下問題不大,也不會影響產品功效。
李錦聰指出,若產品已經進行了注冊備案,工廠要更換原料,“就需注銷此前備案的信息,根據更換后的原料重新備案,以保證實際生產與注冊備案相符合。”
“品牌方可能還有庫存的產品和包材,所以工廠一般不會更換原料,即便更換也不愿意告訴品牌方。”他補充道,上述案例中廣州可秀偷偷變更原料供應商和原料品牌,或許是迫不得已,“福州美樂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原料,已經沒工廠敢用了。”
圖源攝圖網
據化妝品觀察此前報道,公司禁業10年、法定代表人被終身禁業的河北康正藥業有限公司、廣州市古得化妝品有限公司,均是被同一個原料商絆倒——添加了福州美樂蓮生產的原料蓮敏舒(蓮諾),而該原料含有禁用成分苯烯莫德 ,而福州美樂蓮已于2021年8月31日被立案調查。
“事情曝光后,工廠都偷偷換掉了這個供應商,如果當時有報送碼,福州美樂蓮牽連的工廠就更多了。”李錦聰補充道。
上述某業內資深法規人士則表示,如今功效護膚內卷,對于功效原料更需謹慎,“原料是化妝品的基石,牽一發而動全身。”
在他看來,大部分品牌及工廠均無法逐一對每個原料每個批次進行驗證檢驗,不排除原料商摻價非法添加,而國際原料巨頭雖信譽好但門檻、成本雙高,并不適合所有企業,“無論是工廠還是委托生產的品牌方,還是得提高自己對原料的質控能力。”
微譜檢測技術經理黃欣悅亦表示,無論是不久前進口原料疑似被經銷商“掉包”換成國產原料,還是該案中北京潤熙怡和因工廠“掉包”原料被罰,都反映了一個事實:目前大多數生產工廠或品牌對原料的質控能力較弱,對于建立并執行各原料的驗收指標及驗收流程存在困難,無法對每一批原料都進行質控,這就給“掉包”行為埋下了隱患,“除了篩選原料商外,企業建立原料的驗收質控標準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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