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號,歐洲議會以487票贊成,81票反對,75票棄權的結果,通過了歐盟碳邊界調整機制(CBAM,碳關稅)的法案,與其同時通過的還有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U-ETS)改革和社會氣候基金(SCF)成立,為歐盟自身到2030年將溫室氣體凈排放量與1990年的水平相比至少減少55%的目標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涵蓋范圍
CBAM第一階段涉及的商品包含鐵、鋼、水泥、鋁、化肥、電力、氫氣以及某些條件下的間接排放。這些商品的進口商必須支付生產國與歐盟之間的碳差價。
圖源 歐盟委員會官網
緩沖期限
CBAM預計將于今年10月正式進入緩沖期,屆時國內出口歐盟的相關企業就可以申報出口商品中的碳含量,但目前歐盟尚未公布詳細的計算細則。正式征收碳關稅則要從2026年至2034年逐步階梯實施,速度與EU-ETS中的歐盟本土企業免費配額逐步取消的速度相同。
化學品和塑膠
關于歐議會先前提到的有機化學品、塑膠產品、下游產品是否會納入CBAM這一問題,歐議會表示將在緩沖期結束前進行評估后考慮納入,但是由于CBAM的初衷也是為了彌補EU-ETS中碳泄露的漏洞,涵蓋范圍不會超過EU-ETS,因此對產品納入的范圍相對有限,主要是以EU-ETS中上游大宗產品為主,后續也不太可能涉及到精細產品。
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
值得注意的是,EU-ETS的改革對歐盟減排的影響巨大,到2030年,EU-ETS范圍下各機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必須比2005年減少62%,為了配合CBAM,還從2026年開始逐步階梯取消對歐盟本土企業的免費配額。并且預計在2027年,進一步擴大EU-ETS的涵蓋范圍,為道路運輸和建筑行業成立單獨的ETS II用于監管更多行業的溫室氣體排放。
后續進展
CBAM和EU-ETS改革還要經過歐洲理事會的批準后才算正式通過,隨后將在歐盟公報上發布。發布之后20天,法規才正式生效。雖然法規生效在即,但在緩沖期開始前,還需等待歐盟計算細則的出臺,由于2026年前一律只申報不征稅,企業現階段也無需過多焦慮。建議企業對自身出口歐盟的產品碳排放先做好摸底,等細則出臺后,針對要被CBAM計算的部分,進行清晰的規劃,再進一步開展針對性的節能減排措施,降低自身在國際貿易中的碳稅成本,迎接即將到來的綠色貿易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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