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確了化工產品的碳足跡計算邊界后,就可以針對所選邊界,對PCF進行計算。TfS《化工產品碳足跡核算指南》中對產品碳足跡的計算規則也有詳盡的介紹,我們將分幾期對此部分進行拆解,并針對相關案例進行分析。本期給大家帶來PCF的計算步驟與截斷原則解讀。
在 《TfS化工產品碳足跡核算指南解讀(一):目標與范圍》 的解讀中我們提及《指南》對于落入截斷標準內的活動,可以排除在計算范圍之外,然而截斷標準的使用仍需滿足一定條件。
截斷(排除)標準
基于LCA的完整性原則,所有關于過程(processes)、能量流(flows)及活動(activities)的量化數據都應該被計算在PCF內;但由于實際工作中時常面臨數據缺失問題,需要對某些流程、活動進行截斷取舍;另外,在決定一些輸入(常指產品系統流程中的能量/活動)環節是否納入LCA時,一些截斷標準會被使用,如質量(mass)、能量(energy)、環境意義(environmental significance)等。
《指南》對PCF截斷標準的使用提出了四點需求:
- 應包括累計總質量至少占單位過程總質量輸入的95%的所有材料輸入,建議覆蓋量≥98%;
- 應包括累計總能量至少占單位過程總質量輸入的95%的所有材料輸入,建議覆蓋量≥98%以提升PCF完整性;
- 在輸入和對PCF影響不清楚的情況下,應使用通用數字進行整體調整,以決定是否可以應用截斷;
- 在PCF計算中,應考慮具有相當大的上游環境足跡的輸入物料流(例如,鉑系貴金屬催化劑),無論它們對物料流總質量的相對貢獻如何,即使其質量輸入≤總質量的1%。
《指南》該部分對PCF的一般計算流程進行了介紹,并對截斷標準的使用條件進行了解釋,對企業活動是否可以排除在計算范圍外有了更明確的規定。后續我們將繼續對《指南》中數據種類和來源以及數據填隙方法進行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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